调解故事丨缩胸手术留下后遗症,5年后女子声讨医美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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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(2023年)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“枫桥经验”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“枫桥经验”20周年。“枫桥经验”在新时代伟大实践中丰富发展,更加强调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争议,彰显了历久弥新的魅力。5月24日起,深圳市司法局开辟“调解故事”专栏,聚焦一线调解案例,通过以案释法、以案普法,展示深圳调解高质量发展的最新实践与成果。
今年2月,深圳市罗湖区某医疗美容机构迎来了一位索要赔偿的患者。负责人详细了解后,发现这竟是5年前的顾客。
原来在2017年,香港居民李女士在这家医美机构进行了胸部改小手术。手术过后,李女士经常觉得胸部疼痛。如今,李女士来到医美机构,想要得到合理的解释与赔偿。
就是在这动了手术才出的问题,你们怎么赔偿我?
手术时间和出现疼痛症状的时间间隔这么久,这也没法鉴定是我们的责任。
在遭到拒绝后
李女士通过市长热线
投诉了该医美机构
3月31日
深圳市整形美容行业协会
人民调解委员会
接到市长热线转来的案件
在征求医美机构的同意后
受理了这个纠纷
并指派调解员张洪涛跟进调解
术后胸部疼痛,究竟是谁的责任?
调解员接到调解申请后,对案件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调查。
经过多次沟通,调解员发现双方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医美机构方是否存在违约的情况,即胸部疼痛是否属于该机构操作失误所致。
“手术之后胸部非常脆弱,极容易受到外界的伤害。”医美机构负责人表示,如果护理不好,出现碰撞或者揉捏的情况,都有可能导致胸部出现疼痛的症状。“更何况她是在手术5年后才来反映问题,这个‘操作失误的锅’我们可不背。”
听到医美机构的解释后,李女士十分气愤:“胸部疼痛就是在这手术后留下的后遗症,他们怎么能逃避责任?”
李女士提出,自己原以为胸部疼痛是术后的正常现象,过段时间就会缓解,所以没有第一时间到医美机构反映情况。但后来,疼痛的症状一直没有好转,才怀疑是手术后遗症的问题。由于近几年疫情的原因,深港两地通关不便,这才没有及时到场反馈情况。
引入专家意见:医美机构存在失误
针对双方意见悬殊
案件复杂的情况
调解员决定引入专家意见
以期及时化解这起医疗纠纷
调解员发现,“医疗技术鉴定是个非常麻烦的过程,需要运用医学、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,对涉及医疗事故的有关问题进行检验、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。”
加之患者并不认可医美机构出具的医疗鉴定,认为医美机构工作人员所做的鉴定结果会偏向自己单位。基于此种情况,调解员建议引入独立的专家意见,提升医疗纠纷化解效率。深圳市整形美容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紧急组织了相关医学专家、律师,针对医患双方矛盾的焦点问题进行讨论分析,最终得出鉴定意见:医美机构在此次胸部改小手术过程中未能很好把控风险,存在一定的失误,给整形美容者李女士带来伤害,是导致李女士后期胸部疼痛的主要原因。
引导机构承担社会责任,争议当即终结
“在医疗活动中,医疗风险是客观存在的,医患双方只有共同面对风险,承担责任,才能建立一个和谐的、彼此信任的医患关系。”调解员对医美机构积极地进行调解,通过出示鉴定意见、讲解相关法律法规,引导医美机构勇于承担社会责任,在保障医疗安全质量等方面作出应有的担当。
“经专家、律师研判,李女士的确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。”调解员提醒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:“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,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,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。”因此李女士可以在合理范围内提出赔偿要求。
经过调解员释法明理后,医美机构也认识到本单位在手术过程中存在不合理的地方,表示愿意赔偿一定金额。
最后,调解员通过讲事实、摆道理,再次对患者李女士进行耐心的心理疏导。经过沟通协调,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。由医美机构向患者李女士赔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,双方因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当即终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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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深圳市司法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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